畢節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活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修改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及對建設活動實施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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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寨規劃。第三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相銜接,符合畢節試驗區長遠發展的需要。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與鄉村振興戰略,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文化、民族文化,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相關規劃管理工作。縣級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負責中心城區規劃管理工作;市轄區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負責中心城區范圍以外的規劃管理事項。

前款所稱中心城區,是指市人民 *** 所在地城市主導功能的集中承載地區。第六條 市、縣(區)成立城鄉規劃委員會,鎮、鄉成立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市、縣(區)成立城鄉規劃督察委員會。

城鄉規劃委員會、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轄區公眾代表及本級人民 *** 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公眾代表委員總和人數比例不得低于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城鄉規劃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有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城鄉規劃督察員、專家及轄區公眾代表組成,城鄉規劃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不得由城鄉規劃委員會、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擔任。第七條 市、縣(區)的城鄉規劃委員會負責審查評估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制定和修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項。

鎮、鄉的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應當執行城鄉規劃委員會議定的事項。

市、縣(區)的城鄉規劃督察委員會應當對城鄉規劃委員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的執行情況和相關單位執行與規劃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察。第八條 在城鄉規劃區內進行礦產資源開采的,不得影響城鄉規劃的實施。開采企業應當采取措施,依法對開采區以及塌陷區進行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十條 鼓勵研究、推廣和應用城鄉規劃先進技術,推進城鄉規劃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城鄉規劃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 *** 應當依法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寨規劃。第十二條 城市規劃區內的鎮、鄉、村寨以及鎮、鄉規劃區內的村寨不再另行劃定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以外的鎮、鄉、村寨應當根據上位規劃的要求編制鎮、鄉、村寨規劃。

市級城市總體規劃建設用地以外的鎮、鄉、村寨規劃,由市轄區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審核,報市人民 *** 備案。第十三條 城市規劃確定的重要片區、重要節點、主要景觀軸線、主要交通干道以及特定區域應當開展城市設計,城市設計應當對城市空間的總體形態、風貌特色、開發強度、公共空間、視線通廊、建筑高度、體量、色彩等內容提出規劃控制要求。城市設計的內容應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指標體系,作為編制詳細規劃的依據。第十四條 村寨規劃包括村域規劃和居民點建設規劃。行政村應當編制村域規劃,行政村范圍內30戶以上的村寨應當根據村域規劃編制居民點建設規劃,30戶以下的村寨可以結合實際提出管控要求。

村寨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10年,鎮、鄉人民 *** 應當在村寨規劃到期前完成修編。第十五條 鎮、鄉人民 *** 應當將村寨規劃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日,村寨規劃草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由鎮、鄉人民 *** 報縣級人民 *** 批準。第十六條 市人民 *** 管理城鄉規劃工作的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農村住房建筑設計導則,編制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冊,報市人民 *** 審批。

寧波市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辦法(2016)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規范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行為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活動,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活動,促進新型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修改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歷史地段、傳統村落以及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與審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次區域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以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其他規劃。

前款所稱其他規劃,是指城市空間發展戰略、專項規劃、開發區(園區)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涉及空間布局的規劃。第四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應當遵循 *** 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原則。第五條 市和縣(市)、鎮(鄉)人民 *** 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并將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和縣(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編制、審查、修改等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市和縣(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編制、修改等相關管理工作。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市轄區人民 *** 、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編制、修改等相關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負責審議和協調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中的重大事項,為市人民 *** 規劃決策提供依據。

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及其專業委員會的組成、議事規則由市人民 *** 另行制定。

縣(市)人民 *** 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本級城鄉規劃委員會。第八條 市和縣(市)人民 *** 應當按照統一銜接、功能互補、相互協調的要求,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等空間規劃之間的融合,健全空間規劃體系。第九條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信息資源庫,加強城鄉規劃信息化應用,推進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空間規劃信息的互聯共享。第二章 城鄉規劃編制第十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按照計劃進行,并執行下列規定:

(一)市行政區域應當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二)縣(市)行政區域應當編制縣(市)域總體規劃;

(三)市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心城區、外圍組團、近郊城鎮應當分別編制分區規劃;

(四)跨縣(市)區或者跨鎮(鄉)行政區域的特定區域應當編制次區域規劃;

(五)市中心城區及外圍組團、縣(市)中心城區應當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

(六)鎮(鄉)、村莊行政區域應當分別編制鎮總體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但納入中心城區的鎮不再單獨編制鎮總體規劃,納入外圍組團的鎮可以不單獨編制鎮總體規劃;

(七)市和縣(市)行政區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其他規劃。

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歷史地段、傳統村落,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或者保護規劃的,不再單獨編制相應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第十一條 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依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與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等規劃有機銜接,明確城市規劃區范圍、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綠線、藍線、紫線、黃線等強制性內容,劃定城市建設用地控制線和生態保護紅線。第十二條 分區規劃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

分區規劃是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的依據。

編制分區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結構,提出分區控制內容,深化落實城市建設用地控制線、生態保護紅線,劃定鎮建設用地控制線、村莊建設用地控制線、工業區塊控制線,明確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協調布局要求,確定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分級配置標準以及重大設施布局方案。第十三條 次區域規劃由所在區域的共同上一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

編制跨縣(市)或者跨鎮(鄉)的次區域規劃,應當分別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或者縣(市)域總體規劃,結合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明確區域發展定位與規模,深化細化上位規劃確定的空間管制要求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統籌安排重大基礎設施布局。

吉林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有人比較了解嗎?請詳細介紹一下,關于待遇,編制,發展前景。謝謝

吉林市城鄉規劃編制研究中心:承擔著為市 *** 、區 *** 、開發區、十大功能區及市直部門編制宏觀體系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城市重要節點、重點區域規劃的編制研究及建立、維護、管理規劃信息化、規劃信息管理和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等重要工作職責。

屬于吉林市的下屬單位。一般是事業編制。 待遇要問在里面待的人。

規劃現在對城市發展越來越重要,只要你學得好,還是很有發展的。

寧波市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的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寧波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市、縣(市)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莊規劃,其中城市規劃包括鎮的規劃。

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總體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城市分區規劃以及城市專業(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四條 各類城鄉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后生效。

經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五條 市規劃局負責協調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各縣(市)規劃局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把城鄉規劃的編制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二章 城鄉規劃編制第七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以經批準的上一層次規劃為依據,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承擔編制城鄉規劃任務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分別具備相應的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和執業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

編制城鄉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

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第十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在規劃文本中明確表達規劃涉及的強制性內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的,應當同時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

前款所稱的強制性內容,是指各類規劃中涉及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是各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意見。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充分考慮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并在上報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內容及處理結果。第十二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城鄉規劃外,其他城鄉規劃在報請審批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將城鄉規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城鄉規劃批準后,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在批準后60日內向社會公布。第十三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可以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單獨編制本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

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應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將本行政區域作為規劃區,綜合布局城鄉發展空間和基礎設施,制定空間管治措施,為各級城鄉規劃的制定提供依據。第十四條 寧波市市域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

縣(市)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縣(市)人民 *** 組織編制,鎮(鄉)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鎮(鄉)人民 *** 組織編制。

編制寧波市及各縣(市)域總體規劃前應先行編制總體規劃綱要,并開展各項專題研究。第十五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本級的城市總體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規劃人口在20萬以上的城市應當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城市分區規劃和城市專業(專項)規劃。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對現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業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城市的定位、發展目標、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等問題進行前期研究。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前期研究結果提出編制工作報告,經審批機關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編制。

有沒有什么有關城鄉規劃法的案例??

村鎮:

一,總體思路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圍繞加快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以實施《城鄉規劃法》和開展"城鄉規劃年"活動為契機,完善村鎮規劃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加快鎮鄉村規劃編制步伐,提高規劃設計水平;以"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活動"為抓手,加大投入,強力推進,全面提升鎮區容貌環境質量;以新農村建設"四個一批"為著力點,搞好村莊人居環境治理,推動農村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為建設沿海經濟社會強省做出更大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村鎮規劃體系,加強規劃指導

1,完善有關法規和規范標準.圍繞學習宣貫《城鄉規劃法》,結合我省實際,修訂出臺《河北省鎮,鄉和村莊規劃技術規定》,《河北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積極推進《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草案)的制訂.

2,繼續深化縣域村鎮空間布局規劃.按照省 *** 《2008年目標任務分解方案》的要求,繼續以縣(市)域和鎮(鄉)域為單元深化村鎮空間布局規劃,在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鎮總體規劃中編制村莊空間布局專章,完善城鄉一體的規劃內容,統籌安排城鄉居民點和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服務設施.明確轉變,提升,改善,遷建的村莊名單和目標及措施,對不同類型村莊進行科學定位,分類指導.

3,加快鎮鄉村規劃編制.各市,縣(市)要認真執行《城鄉規劃法》,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水平和發展實際,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制訂建制鎮總體規劃,需要編制的鄉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計劃.2008年完成中心鎮總體規劃和所轄村莊規劃的編制.組織開展優秀村鎮規劃設計評選活動,總結先進經驗,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升規劃設計水平..

4,開展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落實省建設廳《關于開展"城鄉規劃年"活動的實施方案》,建制鎮尤其是重點鎮,要本著急用先編的原則,在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保證控制性詳細規劃能夠成為國有地有償出讓與 *** 的基本前提條件和對各類建設工程進行規劃許可的直接依據.按照2009年建制鎮鎮區近期建設地段完成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并依法審批的要求,今年確保完成省級重點鎮鎮區近期建設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工作.

5,規范規劃管理行為.按照《城鄉規劃法》要求,省建設廳報請省 *** 確定可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鎮名單.各市,縣(市)規劃部門要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規范性文件,依法做好建制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保證規劃許可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

(二)創新重點鎮發展機制,增強重點鎮規模效益

1,落實省委,省 *** 《關于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的若干意見》,協調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重點鎮建設.推動燕郊,勝芳,白溝等有條件的重點鎮,盡快設立獨立的財稅機構和鎮級金庫,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特色產業,不斷擴大小城鎮規模,有重點推動重點鎮向小城市邁進.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爭取貸款支持重點鎮建設.健全城鎮建設管理機構,督導5萬人以上的鎮設立城鎮建設辦公室,3萬人以上鎮配備專(兼)職建設助理員.

2,強化規劃調控作用,繼續推動"三集中"建設.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聚集的要求,引導項目向園區集中,園區向城鎮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今后所有新建工業項目,都應進入工業區建設,工業區外的現有企業也要逐步向城鎮轉移.立足我省實際,選擇和發展一批特點鮮明,產業突出,經濟規模較大,配套協作程度較高的鄉鎮企業,將其所在地培育發展成為特色鎮,專業鎮.

3,實施重點鎮動態管理.落實省 *** 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城鎮化發展統計監測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重點鎮開展城鎮化綜合發展水平監測評價,建立健全重點鎮建設發展的激勵機制,實施重點鎮動態考核,對發展緩慢的省級重點鎮實行動態管理,進行調整,促進小城鎮全面快速發展.

4,加強重點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照省 ***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3萬人以上的重點鎮開征污水處理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推廣適用于小城鎮的小型分散式污水處理技術和運行機制,推進建立"村收集,鎮轉運,縣(市)處理"的城鄉一體垃圾集中處理體制,以縣城為中心,聯合周邊村鎮,實施區域性垃圾集運和集中處理.指導省培育的燕郊,勝芳,白溝,左各莊,留史,磁山,白塔,蓮子,井店,馬頭,和村,交河,大營等重點鎮,盡快啟動垃圾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力爭在2010年底前投入運營.

(三)大力開展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活動,創建城鎮優美環境

1,加強工作督導,狠抓城鎮面貌大變樣活動各項工作的落實.按照省委辦公廳,省 *** 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城鎮 面貌三年大變樣的活動的通知》要求,制定《河北省建制鎮面貌三年大變樣考核標準》.各市要按照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的要求,督導建制鎮制定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活動的具體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指導建制鎮細化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分工,確定量化的任務,確保拆除違章,環境保潔,完善基礎設施,規整廣告牌匾,建筑立面整容,園林綠化建設等重點工作的落實,實現城鎮容貌環境的新突破.

2,大力開展城市設計,提高建筑設計水平,突出城鎮特色.引進高水平規劃設計隊伍,開放村鎮規劃設計市場.重點鎮要按照城鎮面貌大變樣活動的要求,圍繞主街道和鎮中心區,選擇1-2個"精品示范工程",開展重點部位的城市設計,塑造一批彰顯城鎮特色的亮點,提升小城鎮建設品位.

3,實施考核與獎懲,確?;顒尤〉脤嵭?各市要按照《河北省建制鎮面貌三年大變樣考核標準》,加強量化考核,分層次建立省培育的重點鎮和一般建制鎮"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活動"考核評比辦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信息 *** ,問卷調查等多種工具,確??己私Y果的科學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