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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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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及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
2017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表明原人事部、原建設部發布的《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和《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9〕121號)和《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同時廢止,并將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為城鄉規劃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負責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擬定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證書 *** 】
在建筑行業證書 *** 市場,注冊城鄉規劃師的 *** 價格頗為理想,作為新興行業的城鄉規劃,注冊城鄉規劃師的需求空間非常巨大。雖然考試嚴格,通過率低,但是注冊城鄉規劃師 *** 價格高,注冊城鄉規劃師的含金量會越來越高。
近期,注冊城鄉規劃師 *** 價格為8-12萬/3年,受地區影響 *** 價格有所差異,但整體看來,全國注冊城鄉規劃師 *** 價格樂觀。近年來,隨著中國的不斷發展,注冊城鄉規劃師越來越被廣泛應用,需求量也進一步加大,注冊城鄉規劃師 *** 價格也是不斷上漲。
現在注冊城鄉規劃師 *** 主要是初始和轉注兩種,初始是通過統一考試獲取的證書未注冊, *** 價格會稍微比轉注便宜一點,轉注的是已經注冊再單位,價格相對高一點。不管是初始還是轉注價格已經再上漲之中。
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周期為3年,一般都是3年一簽的,但也有少數單位選擇一年一年的簽,付款方式也是多樣化,總體來說可分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注冊城鄉規劃師屬職業資格,反映一個人的真實能力和業務素質。目前我國大陸從事城鄉規劃的人員約有八萬人,而真正合格的規劃專業人員非常有限。這使注冊城鄉規劃師證書成為建筑行業 *** 市場的香餑餑,因此也吸引了更多人前來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
注冊城鄉規劃師通過率約為15%。2000年10月,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正式開始。考試共有4科,每科兩年滾動,通過率基本控制在15%。據有關人士介紹,頭一兩年因人才比較急缺,考生比較集中,考試分數相對比較低,通過率較高。但隨著考試不斷完善,為了保證含金量,考試難度加大,通過率也較低,基本控制在15%左右。注冊城鄉規劃師的考試不能片面強調通過率而降低質量。
【如何降低 *** 風險】
1、 *** 不 *** :一般而言,持證人(尤其是全國注冊證書)只愿 *** ,不愿 *** ,章由持證人保管。
2、費用全報銷:異地 *** 者,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額報銷。
3、多證合一:持證人擁有多本證書者,需 *** 于同一單位(國家規定),若除了欲 *** 到外單位的證書外還有其它證書掛在別處,需將以往注冊的證書辦理注銷或退工后方可 *** 。
4、不參與投標:持證人需要 *** 本人證書時,一般證書僅用于企業升級資質或保級,不用于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費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證書 *** 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 *** 費之內,切記。
6、注冊期簽約:多數一級證書(如一級建造師)及設計類證書(如建筑師、結構師) *** 者 *** 協議簽訂時間一般為一個注冊周期(如2年或3年),費用分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見證付款:持證人與用證單位達成意向約見后,一般而言,用證單位見到證書原件后須支付訂金給持證人,建委驗收后支付 *** 費用(一般為一年的 *** 費用)的剩余款項。
注冊城市規劃師怎么考
考試科目設置
共設4個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成績管理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合格標準
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發證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管理部門建設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注冊城市規劃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申請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恪守注冊城市規劃師職業道德;
(二)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注冊城市規劃師崗位上工作。再次注冊者,應經單位考核合格并有參加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的證明。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擴展資料:
初始注冊登記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申請表”;
(2)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初始注冊登記,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并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人員的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后報國家注冊機構;
(4)國家注冊機構對省級注冊機構報送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并將審核后的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后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核準注冊登記,頒發《登記證》或《注冊證》。對不予注冊登記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續期注冊登記
1、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續期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在注冊登記期內接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城市規劃繼續教育證明;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續期注冊登記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續期注冊登記申請并填寫續期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后,連同其他續期注冊申請材料一并上報所屬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機構對有關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續期注冊登記條件人員的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后報國家注冊機構審核,核發新的《登記證》或《注冊證》。
(4)國家注冊機構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將續期注冊申請表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續期注冊登記的有效期限為三年,自準予續期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
變更注冊登記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注冊登記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填寫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同意并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調出單位的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交還申請人;
(4)申請人向調入單位提交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
(5)調入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6)調入單位的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注冊機構核準,并換發《登記證》或《注冊證》。
(7)國家注冊機構將加蓋公章后的變更注冊申請表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2、本地區變更注冊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填寫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均表示同意,并在變更注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注冊機構核準,并換發《登記證》或《注冊證》。
注冊有效期
注冊城市規劃師每次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應當重新辦理注冊登記。
撤銷注冊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脫離注冊城市規劃師崗位連續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規劃工作中的失誤造成損失,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冊城市規劃師
城市規劃專業的發展前景及相應的職業證書?
而從我國城市規劃行業發展的主體來看,截至2013年8月,擁有國家住建部頒發的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的企業/單位有295家,大部分是由各省級或市級的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改企建制而來,民營企業數量占比相對較小。而在城市規劃編制的項目獲取中,存在一定的區域保護主義。因為通常地級市以上的城市規劃編制任務被當地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主管部門住建廳分配給當地研究院。不過依然有許多的地級市以上的城市尚無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我國擁有地級市及縣級市662個左右,而擁有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的企業/單位只有295家。由此可見,在城市規劃行業中依然存在競爭區域。此外,當城市規劃行業逐漸下沉至縣或鎮,或者城市規劃行業不斷細分時,市場擴容,城市規劃行業的競爭也將不斷加劇。
前瞻產業研究院出版的《中國城市規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對我國省市區域綜合競爭力進行了總體評價,并結合區域土地利用現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及交通軌道 *** 分布,判斷出我國重點省市目前城市規劃市場的需求規模。下文截取部分城市的分析以饗讀者,如欲進一步了解請聯系前瞻產業研究院 *** 。
城市規劃設計院申報資質的要求是什么?可以例舉一下嗎?例如需要什么什么證書多少本之類的
城市規劃設計院申報資質的要求是: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1人);
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的人員不少于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條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第八條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
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人員不少于10人;
(三)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六)有固定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條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第十條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四)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條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擴展資料:
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管理,規范城市規劃編制工作,保證城市規劃編制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城市規劃編制的單位,應當取得《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應當在《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城市規劃編制業務。
第三條 委托編制規劃,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
第四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標準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的人員不少于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條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城市規劃設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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